“叔叔,我以為把銀行卡借給別人轉賬取現(xiàn)是沒事的,他們只給了我500元”,面對公安機關的問詢,17歲的花季少年王某某在辦案區(qū)一臉迷茫,可終因涉嫌電詐犯罪,被依法拘留。
2月5日,21歲的張某某用自己的銀行卡幫助網(wǎng)上認識的人取現(xiàn),因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被利通公安行政拘留;
4月5日,21歲的田某某收買同學的銀行卡,幫QQ好友轉賬取現(xiàn),因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被利通公安刑事拘留;
(相關資料圖)
7月5日,23歲的張某某將自己辦理的手機卡賣給微信好友用于電信詐騙,因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被利通公安行政拘留。
“這些孩子年齡都比較小,一部分混跡社會,還有個別的在校學生,涉世不深、防范意識較弱,加之犯罪分子的金錢利誘,極易被誘騙、拉攏,買賣出借銀行卡幫助取現(xiàn),最終觸犯法律,給成長的道路蒙上陰影”,利通公安反詐民警劉偉說道。
近年來,公安機關不斷強化涉詐犯罪打擊力度,通過凍結、止付等形式,阻斷涉詐資金流轉,詐騙分子也越來越難以將電信網(wǎng)絡詐騙違法所得通過取現(xiàn)等形式“收入囊中”。于是,詐騙分子將目光轉移到涉世未深的青少年身上。
“每次破獲涉及青少年買賣出借銀行卡、手機卡等形式的涉詐案件,我們都非常心痛。在人生最美好的年紀,卻因不懂法,或者抱有僥幸心理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作為2個孩子的父親換位思考,我心里也非常難受,但這些青少年終將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承擔法律后果”,面對此情況,利通分局副局長蔡明華也無不痛心。
“都是我的錯,作為母親我沒有盡到責任,沒有向孩子講解過這些幾乎專門針對青少年的涉詐犯罪,致使我的孩子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馬某某的母親張女士掩面而泣。
孩子的健康成長,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努力,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而不僅僅是將這一切歸咎于孩子,他們還小。
親愛的孩子們,不論你過早的步入社會打拼,還是在冉冉校園,未知的事情、拿不準的事情,多和父母溝通,多和老師交流,問問他們,這事能不能做。
每一位慈祥的家長,快點把孩子叫到身邊,告訴他們“不能買賣銀行卡、手機卡,不能用自己的銀行卡幫別人轉賬、取現(xiàn),反之你稚嫩的手腕上可能被戴上冰冷的手銬”??禳c去說,就這會兒!
可敬的老師們,這些注意事項要給孩子們反復的說、反復的講,孩子們的學習讓您費心了!同時,我們共同努力,在您“桃李滿天下”的行列里別留有遺憾。
正在閱讀此文的你,也請盡自己的綿薄之力,轉發(fā)本身就是一份貢獻,積小善而成大德!
還有,凡是叫去緬甸掙錢發(fā)財?shù)模际球_子!面臨將是電擊、針刺、刀割,甚至喪命!到時候舉目無親、孤苦伶仃,慘遭折磨,悔之不及??!這一點,千萬記得給孩子們也安頓好!一旦發(fā)現(xiàn)苗頭跡象,請立即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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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民反詐 | 孩子們,這事兒可千萬不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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