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90天內(nèi)。
請申請人自“廣州市入戶人員信息卡”簽發(fā)之日起90天內(nèi),按照公安機關(guān)的指引辦理相關(guān)落戶手續(xù)。
詳見網(wǎng)址:https://gzhzyw.gzjd.gov.cn。
溫馨提示:
如申請人放棄入戶資格或隨遷資格,請本人攜帶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到原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提出申請并填寫《2022年度積分制入戶卡修改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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